隆昌市:切实保障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权益

2019-09-17 09:18:37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郑雪梅 李波

近日,笔者从隆昌市民政局了解到,隆昌市通过开展救助、慰问,落实补贴,保障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权益,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开展社会救助及慰问。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个人或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对城市低保中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分类施保,增发低保金50元/人,目前已保障5217人,1~8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25.59万元。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目前已保障554人,1~8月发放供养资金184万元。为残疾儿童落实了每月9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1~8月共发放补助金0.72万元,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流浪乞讨残疾人中的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积极帮助他们返回家庭和住所地,累计救助131人次164.2万元。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困难残疾人开展慰问,共发出慰问金0.4万元。

落实有关补贴。按90元/月/人的标准,为5217名低保人员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8月共发放补贴资金387.75万元;按一级80元/月/人、二级50元/月/人的标准,为989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1~8月共发放补贴资金465.84万元。(郑雪梅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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