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隆昌市法院再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21-10-09 11:22:25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

青少年维权岗奖牌

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据悉,四川省法院系统仅三家法院获此殊荣。隆昌市法院自2019年以来,已是第二次荣获该命名表彰。

近年来,隆昌市法院结合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需要,在案件审理、庭审帮教、判后回访、兑现权益、法治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探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有效工作经验和方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切实维护了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取得,是共青团中央对隆昌市法院深入开展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肯定。荣誉的背后,凝聚了隆昌法院人不懈的努力。

隆昌市法院刑庭干警看望慰问未成年被告人

规范化设置 人性化审判

推进少审工作系统化。改变维权工作传统的观念和模式,形成了相关业务法庭共同参与、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立体维权网络,从组织和措施上保证了青少年维权工作常态有序开展。同时,细化明确了“快审理、快归档”机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20日内审结,档案室7日内完成归档的快速工作机制。同时,对未成年犯案卷档案与其他案卷档案分开管理,落实了专人管理、专柜储存的特殊封存制度。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量刑尺度,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平时表现良好,真诚悔罪,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特别是低龄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罚,判处缓刑37人。针对案件有上升,呈现暴力化、群体化、低龄化特点的情况,在审判中注意强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罚当其罪,扩大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力度,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面,杜绝羁押所造成的交叉感染。

推行“圆桌审判”。为减少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尝试“圆桌审判”方式,缓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情绪,为法庭调查和庭审教育创造良好氛围。同时,还从共青团、妇联、工会、街道社区等单位聘请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士担任特邀陪审员,参与到“圆桌审判”中来,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庭审帮教。

情感式教育 个性化帮教

开展庭审教育。法官与法定监护人、公诉人、辩护人、团委、社区、学校等配合,围绕庭审开展帮教,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身心不成熟特点等个体具体情况开展“寓教于审”工作。

建立帮教档案。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主审法官根据每名未成年犯的情况分别进行登记,建立帮教档案。详细记载姓名、年龄、作案时间、犯罪手段、量刑等情况,制定回访计划,实现了对未成年犯的规范化、常效化帮教和管理。

实施“判后回访”机制。不定期深入到家庭、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采取座谈、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回访帮教80余次,构筑了从家庭、学校到社会的三位一体帮教网络。对未成年犯思想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不良倾向,如沉溺网吧、伙同不良少年等行为及时加以警诫、疏导,增强缓刑未成年犯的法治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不定期向服刑监狱了解情况,并适时与其书信联系,鼓励其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在宣判后当庭开展法律释明和帮教谈话,提高其参与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隆昌市法院与第一、第二初级中学携手开展“庭审观察员”体验活动

联动式机制 全方位维权

横向联合。围绕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和修订后《刑事诉讼法》新要求,主动加强与公、检、司及团市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实施办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三个配套制度,以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召开预防青少年犯罪及违法青少年矫正帮教工作座谈会,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维权工作进行调研,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努力实现校园零犯罪的工作目标。

维权全覆盖。畅通未成年人维权通道,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前做好诉讼引导,简化立案手续优先立案,对经济特别困难、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未成年人,采取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网上立案等。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坚持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优先”保护的民事审判机制,在审理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中,坚持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对涉及未成年人抚育费、学习生活费、损害赔偿费、财产继承权的案件,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措施,做到优审、快审、优执、快执,及时高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不论案件大小,一律快审快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19年以来,审结未成年人案件23件。

预防型服务 多元化普法

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坚持每年安排业务部门庭长、副庭长兼任近20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年到校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法制讲座。通过送法进校园,配合学校、教师开展对在校违纪学生的帮教工作,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座谈会,向学生发放法律知识手册,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深入学校进行法制授课67次,组织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74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

开展系列公益活动关爱未年成人。组织干警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通过入校慰问、定期沟通等方式,弥补孩子在亲情、家教、监护等方面的缺失,分享社会亲情,促进健康成长。与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院校共建活动,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隆昌多所中、高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寒暑假定期与妇联携手组织“庭审观察员”儿童职业体验活动。2019年以来,开展少审法治公益活动25次。

隆昌市法院将高度重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紧扣法院工作职能,将青少年维权理念贯穿到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贯穿到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各领域,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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