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张啸 记者 郑志浩)8月31日下午,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在位于圣水寺广场外的甜城湖畔放生了5218只蟾蜍,重达1100余斤。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彭锐介绍,8月30日,该大队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违法狩猎、销售蟾蜍的犯罪线索。随后,该大队民警在市中区和平村菜市场的一家冻库现场查获了刘某销售到此的5218只蟾蜍。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冻库老板秦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蟾蜍俗名癞蛤蟆,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森林资源股工作人员贺洁介绍,蟾蜍是一种药用价值很高的动物,蟾蜍皮肤腺、耳后腺分泌的白色浆液干燥品叫做蟾酥,是名贵中药材,能够消肿止痛、解毒麻醉、抗辐射抗癌等,蟾蜍脱落的角质衣膜被称为蟾衣,可入药,能治疗慢性肝病、慢性气管炎。此外,蟾蜍的肝、胆、舌头均可入药。
民警提醒,蟾蜍受法律保护不能私自捕捉,同时蟾蜍本身也有毒,不能随意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