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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严把“四关” 抓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http://www.scol.com.cn  (2016-04-19 10:12:35)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罗丽  

威远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中的“纪律”尺子作用,严把四个关键环节,认真做好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发生。

健全机制严把程序关。出台《威远县拟提拔任用县管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拟推荐表彰对象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县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工作对象和程序,细化审核内容和处理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程序。

多方联核严把审查关。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党风室牵头,征求干部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党风廉政意见后,再组织信访室、法规审理室、案件检查室、干部监督室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鉴定对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被查处情况或被行政问责的情况;是否存在违纪或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有牵连情况;是否存在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反映等。各室分管领导对各室审核意见签字把关。

客观公正严把回复关。县纪委党风室综合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各室审核意见后,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对拟提拔任用(含换届前各镇领导班子成员)的157人(次)、拟评先评优(含年度考核)的497个单位(次)和899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建议年度考核2人不称职、2人不定等次,7个单位4名个人不得评先评优,3个单位8名个人暂缓评先评优。

责任追究严把纪律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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