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遵循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基础上,市中区纪委高度重视并运用“案件审理坚持三原则、定性量纪加强三协调、立卷归档实现三到位”“三个三”工作法,坚持狠抓案件审理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案件审理坚持三原则。一是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于违纪人员,不论职级,一律严格依照法纪条规查办处理。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违纪主体、违纪主观方面、违纪客体、违纪客观方面对定案证据进行鉴别,排除矛盾,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确保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将案件真正办成铁案。三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处理违纪组织和个人,坚持实行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定性量纪加强三协调。一是加强与案件承办单位沟通协调。按照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理念,力争在定性量纪上与办案部门形成一致意见。二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定性时需要司法解释或由专业部门认定、鉴定的疑难问题,及时与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做到定性准确。三是加强与基层组织沟通协调。及时将违纪事实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不仅在量纪上得到基层党组织的支持理解,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也教育了其他党员干部。
立卷归档实现“三到位”。一是案卷材料归档到位。严格按照归档要求,对审结的案卷材料及时立卷归档,并加强档案管理。二是审结案件台账到位。多年来,审理室对每一年审结的案件都按照受处分人基本情况、违纪性质、处分档次、处理时间等要素逐年建立台账,便于档案查询,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等提供依据。三是政策法规收集到位。日常工作中,坚持收集整理新政策新法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及时运用到审理案件实际工作中。(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