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
12月1日,隆昌县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全体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非党员县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书记、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勇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次会议精神,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十六次会议精神,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隆昌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办法》、《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产业人才高效集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4个改革工作机制和3个专项改革方案。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书记王东明、市委书记马波关于改革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坚定不移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持续增强改革定力;要对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根据年度改革台账、要点全面梳理,逐项盘点,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创新方法,用好“四个走”,加快分类推进,筑牢底线,不断提升改革实效;要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完善机制,广泛凝聚改革合力。同时,要提前谋划明年的改革工作,确保明年改革工作扎实开局。(罗喆娟 蒋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