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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区纪委:“三适介入”确保案件审理质效

http://www.scol.com.cn  (2017-01-03 10:26:24)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高莉  

2016年,东兴区纪委审理室针对个别大案要案、紧急突发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等,创新工作方式,实施审理人员适时、适案、适度提前介入,挤掉了纪律审查时间中的“水分”,减少了调查过程的反复环节,尽早还原了事件真相,实现了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双赢”。

根据案件调查进度和深度,适时介入,做到精准介入。对经济案件,一般在案件初核基本结束,关键证据突破,准备立案的时候开始介入;对责任追究案件或“四风”案件,一般在立案后开始介入。既避免干扰办案人员正常办案,又能缩短查处时间,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审理室严格把握审理提前介入条件,根据办案数量、进度和案情,经东兴区纪委领导研究批准后,实施审理提前介入,防止审理提前介入常规化。实践中,主要选择如下三类案件提前介入:一是大案要案,即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二是疑难复杂案件,需协助办案人员破疑解难,正确地获取和认定证据;三是突发性而且办案时间紧迫的案件,需帮助办案人员尽早结案。

坚持查审分开原则,不参与办案,不参与调查取证,不参与调查谈话,重点在于对案件查办过程的内部监督和指导,以及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使案件检查工作更加精准,减少补充调查机率。做到审理与检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不用审理的思维引导调查取证的方向,确保调查人员的独立性,避免查审不分以及弱化审理监督职能现象发生。

截至目前,东兴区纪委已对5起案件实行了审理提前介入,审查速度、案件质量和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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