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张笃华)5月25日上午,在隆昌市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会议室,莲峰大剧院营运管理服务合同签约协议正式举行。在各方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市文广体新局局长黄有全与莲峰大剧院大剧院营运管理成交服务商成都东方文商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熊锐,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莲峰大剧院营运管理服务合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集团等领导出席了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熊锐总经理代表营运公司对就莲峰大剧院下一步的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他指出,莲峰大剧院是隆昌市委传播高雅艺术、发挥文化惠民的重要名片。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公司一定会把大剧院经营好,管理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益求精的专业水准,使莲峰大剧院成为隆昌市“文化之眼”。黄有全局长就双方的合作表示了充分的信任,希望同心协力,共同完成莲峰大剧院高效运营的目标。
莲峰大剧院是隆昌市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之一,是集文艺演出、数字电影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莲峰大剧院营运管理服务合同的正式签订,意味着莲峰大剧院开始正式进入运营筹备阶段,届时莲峰大剧院每年演出不低于52场次,其中全公益性演出不低于12场,售票惠民演出不低于40场,其余商业演出数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