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六个规范”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精准

2020-11-13 09:15:55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胡勇强 黄德

近年来,威远县不断创新机制,以“六个规范”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使用精准、发挥最大效益。

规范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一系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管、公示公告、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整个项目资金管理流程都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本,确保项目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规范资金项目实施。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保证项目建设内容和选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由县财政开通扶贫项目财评绿色通道,进行一系列评审后,各镇才能公开选择施工队伍进行项目建设。公开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建设,项目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镇政府监证。施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质量标准和相应施工工艺施工,县、镇、村三级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立即整改。县审计部门对扶贫项目优先审计,所有财政专项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必须通过审计部门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项目决算的主要依据,确保资金安全。

规范项目资金验收。县脱贫办制定了《威远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和资金报账管理办法》,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项目验收范围、验收步骤、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方式等。

规范公告公示。县脱贫办制定了《威远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对产业扶贫项目、到户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分别制定了公告公示模板,各镇、村严格按照模板内容进行公告公示,确保公告公示规范。

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严格规范了报账资料、资金报账方式、资金支付比例以及审批程序等。

规范资金监督检查。项目镇、村负责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矛盾纠纷的化解、项目资料的收集和上报以及项目初验等工作。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县镇村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县主管部门对扶贫项目开展常态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纪委监委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各镇落实专人对扶贫项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专人全过程监督。(胡勇强 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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