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14至23元 甜城高温津贴,请注意查收

2026-07-10 16:57: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张啸

四川在线消息(张啸)7月以来,内江持续“蒸笼模式”。外卖骑手穿梭街巷、环卫工人挥帚扫街、建筑工地上钢筋烫手、冷链货车司机车厢外烈日炙烤……这群“甜城守夏人”的腰包里,有一笔钱应该到账了。

按照《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内江市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内江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4—23元。

哪些人能领?发放条件是什么?根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内江市相关规定,高温津贴发放需同时满足:

1、天气条件:市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发布日最高气温≥35℃(含)。

2、作业情形(满足任一即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虽在室内,但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不含)以下。

覆盖范围包括内江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执行。

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骑手、建筑工人、货车司机、空调安装师傅、共享单车运维员、巡线工——这些都是内江高温津贴督查的“盯防名单”。

除了发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还得守作业时段的"红线":日最高温≥40℃,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日最高温<40℃,室外露天作业全天累计不超过6小时,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作业,且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35℃≤日最高温<37℃→换班轮休,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

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停工、缩短工时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劳动者工资。

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能抵高温津贴吗?不能。

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写得明明白白: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单位既要供足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必需的药品,也要按时足额发放津贴,两者互补、不可替代。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同样由单位承担。

单位不发、少发,怎么办?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或发放金额低于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可以向所在单位工会反映,工会有权要求单位改正;拨打0832-2286516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今年高温期间,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外卖物流等行业为重点,联合卫健、应急管理、工会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发放津贴、违反高温作业时限的,查实一起、处理一起。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用人单位要建立高温应急响应机制,对出现中暑症状的劳动者立即救治、及时送医。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城市的温度。接下来,将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优化服务保障,推动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广大一线劳动者营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让这份来自政策的“清凉”惠及每一位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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