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刘煜瑞)近日,内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当场查处一起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当事人张某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受到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天,执法人员巡查至胜利街道胡家湾社区廖家坝时,发现车牌号为川KS***0的车辆正在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经查,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作出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案件顺利办结。
内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此次通报旨在以典型案例推动全流程监管落地,让“随意倾倒必被查”成为社会共识。该局坚持普法与执法并行,既查违规行为,也讲法规后果,引导市民和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下一步,内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非法处置、合规运输、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等重点问题,坚持整治与长效并举。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呼吁广大市民及企业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生态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