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月

www.scol.com.cn (2018-08-23 16:28:19) 来源:川报观察
编辑:周海波郭飞 邵明亮  

四川在线消息(郭飞  记者 邵明亮)8月23日,记者从内江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

据悉,内江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2018年6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1650元、1780元,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17.4元、18.7元。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我市今年也应相应调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际通行的比较法,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相当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2017年内江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8790元,月平均工资为4066元,此次省政府公布的三个标准占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分别为38.12%、40.58%、43.78%。因此,1550元/月的标准达不到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650元/月和1780元/月的标准符合内江市的测算范围。

参考“内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2%,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实际,内江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选择全省第二档标准。

调整后,内江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4元。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标准包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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