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观察 刘煜瑞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议授予了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称号。隆昌市荣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自2021年隆昌市拿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这张“入场券”以来,该市坚持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务实求实,不断破解文明创建重点难点问题,既美化了城市外在形象,又提升了百姓生活品质。
秉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隆昌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出行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见亮点,让文明创建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隆昌市界市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