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江市市中区执行到位金额1655.57万余元

2020-12-31 09:35:36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周海波罗尹 郑志浩

四川在线消息(罗尹 记者 郑志浩)12月30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扫黑除恶“黑财清底”工作进行了通报。

“黑财清底”是为了全面保障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分子被判处的财产刑及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涉案财产执行到位开展的一个执行专项活动,执行内容是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政法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新的安排部署,在全国法院开展“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印发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黑财清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邱乐峥介绍,此次专项活动中,在市中区人民法院强力推进涉黑恶财产应清尽清,努力挽回人民和国家财产损失。截至12月29日,共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102件,申请执行立案标的额2203.57万余元,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执行到位金额1655.57万余元,执行到位率74.74%,成效明显,在全市基层法院中位居前列。

“市中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102件,占全基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57.8%,比受理数第二位的法院多70件,接近该法院案件受理数的三倍。”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市中区人民法院“黑财清底”的执行案件结案数和结案率均比较高,构建了“快速通道”,推进案件快立快执快结。

据悉,为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衔接,市中区人民法院组建了工作专班负责“黑财清底”案件执行,建立生效判决执行“绿色通道”,采取“定人、定时、定责”结案制度,定期进行分析通报、盘点结案,由执行局长亲自督办,加快办理案件,层层压实责任,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邱乐峥表示,下一步,市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不断加大对涉黑恶财产刑执行力度,进一步将黑恶势力财产深挖到底,竭尽全力实现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的应执尽执,加大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用实际行动弘扬司法正气,全力促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成果及时兑现,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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