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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治污,内江掀起“环保风暴”

http://www.scol.com.cn  (2017-08-02 09:48:38)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徐静  

雷霆治污,内江掀起“环保风暴”

——内江市铁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综述

检查企业污水收集处理情况 市环保局供图

内江蓝 王斌 摄

查看污水处理设施 市环保局供图

清溪湿地公园 王斌 摄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已逐渐成为420万甜城人民的共识,人们更加向往“蓝天白云常伴、绿水青山常在”的美好生活。

顺应民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内江持续发力,在坚持不懈做好绿色“加法”的同时,铁腕亮剑、积极做好治污“减法”,用实际行动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

今年,内江再一次掀起治污“风暴”,大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全力守卫内江的“蓝天、碧水、净土”。

截至上半年末,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8起,处罚金额670.60万,重点整治了钢铁、水泥、火电、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保违法行为,打出了环保治污的凛凛威风!

重点行动,推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今年以来,内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科学、自然、人本、效应、持续”的原则,深化科学治理、依法治理、责任治理、工程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促进甜城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全市人民环境满意率和幸福指数得到大幅度提升。

5月19日,隆昌县环境执法人员来到隆昌县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总排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采样,分析数据显示污染物超标,隆昌县环保局责成公司整改落实,并处罚金11813元。

一个多月后,隆昌县环境执法人员与隆昌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再次对总排废水进行采样,分析数据仍然是污染物超标。针对企业这一行为,隆昌县环保局启动了“按日计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环境违法必严惩,问题追责不手软”。市委、市政府以雷霆之势,向环境污染“亮剑”,也让企业看到了内江“铁腕治污”的态度和决心。

在威远县东联镇刘家沟村,村民刘金荃在乌龙河边发展规模养殖,动物粪便处理达不到环保标准,影响着乌龙河的水质安全。当地政府多次上门调研、督察,让他意识到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最终主动关停了效益很高的养殖场,重新发展绿色项目。

“环保风暴”不是“一阵风”,而是实实在在的“进行时”。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制定了“环境保护八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截至目前,已对钢铁、火电、水泥、污水处理厂、市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等5个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钢铁行业专项执法检查。1月,对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制度执行情况、烧结(球团)工序、炼铁炼钢工序等进行了检查。该公司球团工序脱硫设施因技术原因运行效果不好,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况,威远县环保局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火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2月-3月,对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等3家火电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内江南光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煤堆场管理不规范,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

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4月,对内江市污水处理厂等4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了市中区永安镇等5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基本正常;乡镇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效果较差,存在设施急需修缮、管网收集率低、台账不完善等问题,环保部门责成有关乡镇政府制定方案,抓紧整改。

市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3月,对濛溪河、长葫水库和沱江花园滩3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检查,责成当地政府取缔濛溪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网箱养殖行为。

水泥行业专项执法检查。5月,对四川威远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水泥企业进行了检查,责成企业限期整改石灰石及原煤堆场抑制扬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同时,我市还开展了餐饮油烟整治、秸秆禁烧、中高考禁噪等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00余厂次,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恶意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铁腕治污,强化环保监管执法力度

在污染治理“高压”之下,一批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126个基层环保站(所)、1942个环境监管网格犹如“耳目”、“哨兵”一般,对企业进行着严密监管。

同时,在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企业排放污染物时监控设备自动启动监测,监测数据将通过网络传回管理平台,执法人员可以全天24小时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如发现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在与排污企业争分夺秒的“较量”中,我市全面配备环保移动执法设备,提升现场取证、固定证据的执法能力,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做到“一行动、一方案、一总结”,全面提高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的效率。

但是,在重拳之下,受利益驱使的少数企业仍抱着侥幸心理,想寻找执法空档期偷偷排污。我市环保执法人员通过夜查、暗查、节假日查等方式,随机抽取企业、随机抽配人员,实施环境监管全时段覆盖,让想打时间差违法排污的行为难以得逞,督促企业自觉守法。截至2017年6月底,我市双随机执法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326人次,完成双随机任务663厂次。

2016年12月28日,我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方案》,首次把生态环境是否损害与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责任挂钩。十八大以来,全市各县(区)因环境保护问题共处理科级以下干部45名。

在举起“生态追责”大旗的同时,我市高度重视环保民意,及时对“12369”环保热线、“12369”微信环保举报平台、“12345”市民热线、以及其他市级各部门转办环境投诉信访件进行查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查办环境信访件567件,信访投诉查处率100%,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两法衔接,走出“刑责治污”新路子

2017年6月29日凌晨2点,市环境执法支队与威远县环境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四川省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雨水沟排放水污染物,采样监测发现三项指标超标。

市环保局立案调查、责令企业整改后,将案件移送威远县公安机关,公司化工分厂厂长曹文波、吴海波被实施10日、15日的行政拘留,同时对该公司环保主管杨永红实施10日行政拘留。

在过去,一些环保污染案件因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等问题,导致很多案件在办案环节中发生证据灭失、侦破被动、丧失有效时机等情况,打击环境犯罪也常功亏一篑。

为加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内江市着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向污染宣战。逐步建立完善了风险评估、应急联动、案件移交协作、疑难案件会商等协调机制,优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的衔接。

2017年5月25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对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由刑庭、行政庭分别指定1至2名业务能力较强的入额法官与民庭承办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应领域案件。主要负责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资源保护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与环境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旅游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涉及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目前,市法院已将今年新受理的6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作为“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开局之作,力争实现良好的审判效果,形成工作经验,形成强大的司法后盾。在推进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的同时,内江正大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拟制定《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解决当前甜城湖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铁腕治污,没有退路,只有一路向前。”在内江,一支支环保“铁军”正在行动,一场铁腕治污的专项行动如火如荼开展,一座幸福美丽新甜城正向我们阔步而来!(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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