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全面实施天然水域禁捕

2021-08-13 10:24:46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徐静

记者日前从威远县农业农村局获悉,威远县人民政府8月9日正式发布《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从当天起全县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截止时间为2030年12月31日24时。

据了解,威远县天然水域包括县域内的威远河、镇西河、新场河、龙会河、达木河、花园河、乌龙河、鱼溪河、麻柳河、龙结河、中溪河、旭水河、越溪河、小越溪河、沙河及其支流。全县62座水库属于工程水域,其管理范围内水域由水库管理单位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

禁捕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全县的天然水域内开展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通告明确指出,禁捕期间将严厉打击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滚钩等禁用渔具,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运输非法捕捞渔获物。对违反本通告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处理。

在个人游钓方面,通告作了说明:禁止使用“多线多钓、长线多钓、一线多钓”的生产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垂钓方式,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春季禁渔期,禁止一切垂钓活动;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方式垂钓,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可视装置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添加剂及鱼虾活体生物饵料垂钓;禁止对休闲垂钓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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