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难案 每一次啃下硬骨头都是宝贵的成长经历
相比基层法庭,进入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案情大多更为复杂。面对一个又一个“硬骨头”,王侯始终告诫自己:秉持公心、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寻找突破。
2016年,内江某小区120名业主与开发商因迟延办证相关问题产生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内江中院。业主们情绪十分激动,认为一审法院偏袒开发商,连带着对二审法院的公正性也产生怀疑。
王侯承办该案后了解到,该系列案件涉及范围较大,除此之外,还有数百户未起诉的业主处于观望状态。业主与开发商在本案之外还有许多积怨,若径行判决难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最大化化解双方积怨,王侯决定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该案审理期间,法院多次征求开发商和业主的调解方案,引导双方坐到一起当面商议,可往往昨天达成的意向性方案,过了一夜就有一方当事人反悔——业主要求开发商拿出真金白银进行赔偿,但开发商现金流十分困难,希望业主能做出较大让步,调解过程一再反复。
在一次与业主的沟通过程中,合议庭了解到小区物业就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法官由此提出了一个调解思路:引入小区物业作为第三方加入调解。
最终,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法院设计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开发商赔偿部分现金,剩余部分则由物业公司以优惠物业费的方式予以折抵。
这一方案得到了各方一致认可,调解协议很快签署,使得这起涉众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也为开发商与其他业主的后续事宜提供了解决样板。
除了判决,调解更需要法官的智慧。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共赢,十分考验法官的能力与担当。
城区某地块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长达10年之久,且拖欠国土部门土地出让金、其他债权人债务数亿元。
国土部门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1.8亿元;而开发商又反诉国土部门,要求赔偿违约金1.1亿余元,并不同意解除合同。案件正在审理中,开发商又另案向内江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王侯承办该案后,经过大量调查,发现如果仅依据法律事实,便判决合同解除,该地块将被国土部门收回,开发商既无力承担巨额违约金,也再无有效资产吸引投资方,破产重整必将失败,处理烂尾、化解债务、地块盘活都必将失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都将会接踵而至。
面对这样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骨头案”,王侯感到空前的压力。如何在体现司法公正的同时又顾全大局?如何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王侯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努力寻找破解案件的最佳路径。
最终,经合议庭反复合议,找到了一个既兼顾各方诉求又能妥善化解矛盾的办法,确定了“并案调解,多难共解”的工作思路。
在与承办破产重整案件的兄弟部门共同努力下,新的投资方承诺,只要能获得地块,会立即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在国土部门应当收取的土地出让金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开发商也由此保住了吸引投资方的地块,破产重整顺利推进,不仅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地块也得以盘活,新投资方开发的商品房项目销售火爆,利益各方真正实现了“互利共赢”。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王侯坚持“用心、用情、用法”调解的“土办法”来化解知识产权案件的新问题,充分利用快审机制,在向当事人耐心明理释法、阐明利弊之后,迅速调解了一大批涉及小米公司、暴龙眼镜、泸州老窖、浪莎袜业等知名企业案件。
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实施后,王侯又主动承担大量跨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补充新知识、锻炼新本领。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他看来,每一次破解“难案”的过程,都是一次宝贵的成长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