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中院“80后”员额法官王侯:“将这捧不灭的薪火永远传承”

2021-07-21 11:34:50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

裁判延伸 判决书既要依法服人也要以理服人

“究竟是让群众具备法官思维,还是反过来更合适一些?”面对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王侯有着自己的思考,他将司法文书的制作与法治宣传融合。

王侯曾审理过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这个案子主要的争议在于高原反应属不属于意外伤害。严格来讲,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也不可能会有法律去明确这个问题,但法律适用的前提正是事实判断。

他查阅了类似的案例,两种观点都有,有的法院认为高原反应属于意外伤害,有的法院则认为不属于。那段时间,王侯吃饭、走路甚至洗澡时都在思考这个案子。

最终,王侯作出了他认为更符合通常认知、更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一种观点的判决。为了尽可能的回应争议,以及最大程度上预防可能产生的炒作,他在文书说理部分力求通俗易懂,逻辑顺畅,符合常情常知。

今年年初,王侯作为全省法院系统的法官主讲人之一,受邀到央视参加了《法律讲堂》栏目特别节目——《法官解案》节目录制,他选择的就是这个案子。他用讲故事的方式向观众进行了普法说理。

王侯称,在选择这个案子之前,他其实也有些忐忑,这个案子的争议是客观存在的。但他还是选了这个案子。他说:“一方面,我始终认为,只要法官秉持公心,堂堂正正作出的判决,就不应当惧怕把它放到阳光下。另一方面,有争议很正常,有争论是好事,真理越辩越明。人民法院从不畏惧争议,也鼓励大家参与到以个案为载体的法治公开课中。”

“判决书的受众是谁?是法院的法官吗?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吗?不是,它的受众是当事人,可能是法律知识淡薄的普通老百姓。只有让他们真正看懂了判决,了解了法理,他们才会对法院判决服气。”在王侯看来,普法的前提是让老百姓看得懂。如果老百姓都不爱看,普法就更无从谈起。

基于此,王侯制作判决书时,总是尽可能用朴素的文字,通过详实、易懂的裁判说理阐明观点。他制作的多篇判决书,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王侯称,法官的职责就是面对争议并作出正确判断,既要依法服人,也要以理服人。堂堂正正地写出法官的思考和观点,更利于增强法治宣传的效果,让裁判文书成为展现法律严肃与司法温度的最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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